公告日期:2024-07-22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Danhua Chemical Technology Co., Ltd.
(江苏省丹阳市南三环路 888 号高新技术创新园 C1 楼)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七月
发行人声明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预案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1、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丹阳市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睿泓吉”),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86 元/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4 年 7月 2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预计不超过 30,350.00 万股(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6,451.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本次发行对象金睿泓吉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可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金睿泓吉已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分红政策及分红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本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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