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998-05-02
上海自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1997年年会)的公告
上海自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8年4 月24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符合《公司 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公布;
二.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财务决算及199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1997的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本公司1997年度净利润为7566.77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68.3 万元,及10%的法定公益金768.3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80.32万元(包括上年积3840.29万元),为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后劲,董事会建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现有资本公积金24312.73万元,董事会提议:按遭受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共计3629.88万元,转 增后余公积金20682.85万元;
此股利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1997年年会)的有关 事宜,现公告如下:
1.定于1998年6月16日下午14:00在上海召开第五次股东大会(1997 年年会);
2.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批准《公司业务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1998年度财务预案》;
(4)审议批准《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的《公司章程》;
(6)审议董事会提出其它的有关议案;
3.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8年5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A股股东和1998年5月21日登记在册的B股股 东(B股最的交易日为5月18日);
(3)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4.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予1998年5月28日至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到上海市新华路563 号307室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携带有效的授权委 托书,股东帐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地点:上海市新华路563号 传真:(021)62801680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地点将另行函告会议出席者。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创见席上海自动化仪表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1997年年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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