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3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原清海,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
工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上海浦东计算机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电话局发展总公司、上海市电话局、上海市电信公司等。先后担任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处长,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现担任上海米蜂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光电子行业协会会长。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2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6 次。此外,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原清海 8 8 0 0 2
报告期内,本人对各项议案内容认真了解、审慎研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就会议议案开展深度研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建议,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有效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本人审阅,并通过多种渠道与本人预沟通,充分说明议案内容并提供相关报告,定期向本人提供监管资讯、行业信息和公司情况等重要资讯内容,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切实有效地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本人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就相关细节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积极获取相关背景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所有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履职能力。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
三、2023 年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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