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3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
人为王国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
计客户共计 67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6.63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 2023 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方案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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