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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9 17:25:45 股吧网页版
上海临港: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53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6 人,实到监事 6 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项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关联监事认为:公司以 15,450.77 万元的价格收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集团”)持有的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55%股权,是临港集团切实履行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有序推动解决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的举措,有助于统筹协调优质资源,促进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跨区域协同,提升公司园区产业发展能级,加快推动上市公司向园区创新生态集成服务商和总运营商转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临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临港集团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联监事龚伟先生、熊国利先生、王春辉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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