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 年 12 月 13 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由会议主持人安排依次进行发言,临时需要发言的股东,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发言主题应与会议提案相关。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的信息,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应在表决票中每项非累积投票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参考《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附件 2 的投票方式在表决票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一名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九、公司聘请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 2024 年 12 月 13 日 下午 15:00
会议 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时间 网络投票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18 号院世东国际大厦 B 座 11 层 1108 会议
室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 王一谔先生
会议法律见证 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
一、会议签到
二、会议开始
核对、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及代表股权数、宣读股东
大会会议须知以及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会议议程 三、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监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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