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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7 10:30: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公司股东减持公告中说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是不是就是说该股东不会在二级市场抛售自身持有的股份?
星湖科技:
您好!二级市场交易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属于在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行为。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系股东基于其个人资金需求考虑的正常交易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事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2024-0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根据该股东于2024年11月25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股东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11-27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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