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 2024-05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蒋锡培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蒋锡培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蒋锡培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未来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4、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6、回购资金的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蒋锡培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蒋锡培先生在回购期间有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蒋锡培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未来公司将持续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聚焦主业发展,强化核心竞争力,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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