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2 12:10:50 股吧网页版
海量财经|杉杉股份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 占公司总股本9.73%
来源:海报新闻


K图 600884_0

  海报新闻记者刘敬怡上海报道

  7月21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司法冻结/标记219,189,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3%;被轮候冻结的9,154,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杉杉股份称,其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2,22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杉杉集团近期累计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为146,977,28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8.79%,占公司总股本的6.52%。

  同时,杉杉集团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 持有杉杉股份的72,212,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杉杉控股近期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为72,212,18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0%;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9,154,27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2.68%,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综上,杉杉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8,227,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0%。前述司法冻结/标记、轮候冻结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为 219,189,46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26%,占公司总股本的9.73%;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9,154,27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80%,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被司法标记股份的相关说明显示,杉杉控股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1.0029亿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16,046,400股;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4402.74万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6,986,909股;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5003.62万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6,397,232股;

  杉杉集团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2.0057亿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30,350,568股;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2100万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51,396,712股,该案件冻结数量与涉案金额差异较大,目前正与相关方核实中;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4.5028亿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65,230,000股。

  公告显示,前述股份被冻结/标记后,杉杉集团累计被标记146,977,280股,杉杉控股累计被冻结42,781,648股,累计被标记29,430,541股。

  杉杉股份称,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正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以降低冻结比例,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杉杉股份成立于1992年,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一家以从事纺织服装、服饰业为主的企业,并已于2022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此前,杉杉股份发布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万元到22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9.91亿元至9.98亿元,同比减少97.78%至98.52%。

  杉杉股份称,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业务所属行业仍处于行业调整期,产品价格均持续承压,行业盈利水平同比下降,受行业景气度变化影响,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业务净利润均同比下降。此外,公司持续推进聚焦战略,非核心业务剥离以及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去年同期出售了电解液业务部分股权,确认了约2.44亿元投资收益,而本期没有此业务对应的投资收益。

  杉杉股份称,虽然锂电池材料产业仍处于行业调整期,但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实现了销量大幅提升,特别是2024年第二季度订单饱满,销量环比大幅增长,同时公司积极采取降本增效措施,第二季度净利润亦环比改善显著;公司偏光片业务持续夯实LCD用偏光片产品的全球领先地位,同时加大了OLED用偏光片新产品的研发与量产力度,2024年上半年OLED用偏光片产品实现了稳定供货。

  截至发稿,杉杉股份股价报7.58元/股,跌幅为1.56%。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