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4-057 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 号)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众和”)进行了 2020 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工
作。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
司向截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疆众和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301,407,65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 3.90 元,募集资金人
民币总额为 1,175,489,854.50 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54,820,274.86 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
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1]0085 号)。2022 年 10 月,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确认和复核,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希会其字(2022)0460 号)。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1,717,672.83
元,累计使用 1,169,674,176.37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包括本报告期利
息收入 102,806.85 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 390.96 元。
(二)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
号),公司向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共计发行 1,375
万 张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每 张 面 值 1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5,744,103.77 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9,255,89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7 月 25 日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28 号)。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11,702,209.05
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965,543,639.29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06,802,273.47元,包括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1,921,484.40 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 949.52 元,不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 189,622,5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2 年 8 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 年 8 月修订)》,公司已经建立了
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
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2020 年配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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