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5-004 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第十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参会董事 11 名。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孙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同意选举孙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孙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同意选举孙健董事、刘相法独立董事、熊慧独立董事、张新董事、刘志波董事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孙健董事为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姚曦独立董事、王林彬独立董事、张新董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姚曦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刘相法独立董事、熊慧独立董事、孙健董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相法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王林彬独立董事、姚曦独立董事、刘志波董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林彬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经公司董事长孙健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聘任孙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经公司总经理孙健先生提名,公司聘任边明勇先生、陈长科先生、杨世虎先生、吴斌女士、郭万花女士、马斐学先生、马冰先生、薛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陆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认为:
1、经审查,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经审查,上述人员均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
陆旸先生从事财务工作多年,具有会计师职称,具有丰富会计专业知识与经验,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要求。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经公司董事长孙健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聘任刘建昊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刘建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聘任朱莉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朱莉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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