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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5 17:31:56 股吧网页版
南京化纤: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6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等规定进行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的行为,无需累计计算相应数额。

特此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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