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2-22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 2012-002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星
期二)上午 9:30 在南京市东方珍珠饭店五楼会议室珠江厅(南京市珠江路 389
号)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名(参加表决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为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8,820,20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95 %,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副董事长钟书高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变更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议;
公司决定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支付其 201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人民币。聘期暂定为一年。
同意:128,820,209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
江苏明弘律师事务所郎云云、高婧 律师接受委托,对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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