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4-1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南京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
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供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
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并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
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请专业机构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或协助公司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聘请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制度进行独立
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含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5项基
本要素。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评价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含环境保护、
1/7
市场竞争、产品质量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安全生产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