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1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4-061
可转债代码:110083 可转债简称:苏租转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苏租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
赎回价格:100.562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4 年 10 月 18 日
最后交易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市后,距离 10 月 14 日(“苏租转
债”最后交易日,含当日)仅剩 5 个交易日,10 月 14 日为“苏租
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市后,距离 10 月 17 日(“苏租转
债”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 8 个交易日,10 月 17 日为“苏租
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苏租转债将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3.05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合计 100.562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苏租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6 日已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苏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
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苏租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即 2024 年 10 月17 日)登记在册的“苏租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苏租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苏租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1.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6 日已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苏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已满足“苏租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苏租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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