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党的组织......3
第四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节 股权管理事务 ......10
第五节 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 ......11
第六节 股票和股东名册 ......12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16
第一节 股东......1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2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2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2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2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32
第七节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36
第六章 董事会......38
第一节 董事......38
第二节 董事会......42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7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49
第七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9
第八章 监事会......51
第一节 监事......51
第二节 监事会......52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54
第九章 合规总监......55
第十章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57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6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63
第二节 内部稽核(审计) ......6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68
第十二章 劳动人事......70
第十三章 通知......70
第十四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7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7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73
第十五章 章程修改......75
第十六章 争议解决......76
第十七章 附则......76
附件一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78
附件二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则......94
附件三 监事会议事规则......10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券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3)184 号文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体改审(2003)004 号文批准,由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000000092649)。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00 股,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933,709,090 股境外上市外资
股(H 股),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
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ORIENT SECURITIES C0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19 号 东方证券大厦,邮政编码:
200010,电话:021-63325888,传真:021-63326010。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96,645,292 元。
第七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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