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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5 17:15:16 股吧网页版
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6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5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2/12 - 2024/12/13 2024/12/13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 10 月 16 日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 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4,843,324 股 A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的具体操作不适用本公告,详情可
参 阅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发布的《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5 元(含税)。

(2)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价格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以公司 A 股总股本 7,469,482,864 股为基数,扣除不参与利润分
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A 股股份 34,843,324 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 A 股股份数为 7,434,639,540 股;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A 股总股本=(7,434,639,540×0.075)÷7,469,482,864≈0.0747元/股;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747)÷(1+0);

综上,公司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747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2/12 - 2024/12/13 2024/12/1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他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报业集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系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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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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