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7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通过查验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持续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下属金融机构,于 1992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2001 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现变更为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两方共同出资,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 号 A247-A267(单)
A226-A236(双)C106
法定代表人:董甦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1H1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10917K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非财务公司高管的董事组成,是财务公司组织和实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权威性机构,辅助董事会进行重大风险管理方面的调研和决策。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组织结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各项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审查财务公司风险控制情况、各项风险指标的控制情况,负责对财务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信贷、投融资等方面的重大风险控制;对已出现的风险制定化解措施并组织实施;对财务公司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
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人民币结算办法》《人民币日常结算资金头寸管理办法》《进口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出口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活动、关键输入输出、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一方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资金结算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
另一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管理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根据成员单位的融资余额及融资需求,结合财务公司资金状况,确定客户授信额度计划,并严格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使业务的开展既有计划性又有均衡性。同时信贷部对每项信贷业务,贷款、贴现等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创新业
务贯彻了“制度先行,后开展业务”的管理原则。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规范开展,三查制度分别是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信贷业务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放款。
3、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内成员单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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