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高管因业绩承诺违规被警示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3日电根据河北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日发布的决定,曾攀峰和曾磬槿因其在福成股份(600965)的资产收购交易中存在违规行为,被采取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具体而言,二人在2018年11月与福成股份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在2019年至2023年间,天德福地陵园的扣非后净利润应不低于2270万元至4700万元。然而,实际业绩严重未达标,2019年至2023年间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180万元、-580万元、-703万元、-794万元和-1538万元。
截至目前,曾攀峰和曾磬槿尚未按照承诺向福成股份支付业绩补偿,违反了相关监管指引。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并将此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两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该行政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