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根据河北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两名注册会计师史绍禹和杜凤利因在执行福成股份(600965)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未能有效执行关联方审计程序,未披露与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李福成有关的多个合作社的关联关系,导致财务报表未能公允反映。此外,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资金划转和重大交易进行充分审查。最后,收入函证程序也存在缺失,未对异常回函进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和补充核查记录。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审计准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河北证监局要求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相关书面报告,并强调需加强学习和改进执业质量。如对该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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