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加强风险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
下,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层等相关机构和人员行使。
其中:经理层成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授权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四)有效监控原则:董事会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对授权权限执行的有效监控。
第四条 授权事项分为长期授权事项和临时授权事项。
长期授权事项是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常规性、重复发生的事项对董事长、总经理或经理层的授权事项。
临时授权事项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董事会决议方式进行授予。
第五条 凡本制度未涉及的授权事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授权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
权,主要包括: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四)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七)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九)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二)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三)董事会认为不应当或不适宜授权的事项;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只能由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及公司重要文件;
(四)代表董事会与上级单位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与公司总经理签署《岗位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和经理层的长期授权事项按照《公司章程》以
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执行,并授权总经理签批如下事项:
(一)与董事会决议所明确内容相一致的投资、融资、担保、借款、股权划转、并购重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业务工作中需办理的合同审签、资金划拨等。
(二)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银行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工作的签批;
(三)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签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 公司发生非关联交易事项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公司董事会授权经
理层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不超过 10,000 万元;
(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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