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子公司中鼎收裁定书 涉及金额约2.87亿元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1月21日电汇鸿集团(600981)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指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鼎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收到南京中院的裁定书,承认泰王国仲裁院于2017年12月作出的仲裁裁决。该裁决要求中鼎公司向泰国外贸厅支付6.79亿泰铢的货款及相应的利息,涉案金额初步计算为13.7亿泰铢,合人民币约2.87亿元。
尽管该仲裁裁决对公司的损益未产生负面影响,但未来可能存在泰国外贸厅依法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生效仲裁裁决的风险。根据此前的承诺,若因该仲裁导致公司新增损失,苏汇资管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4年前三季度,汇鸿集团实现收入355.82亿元,归母净利润-83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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