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发布关于对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绳股份”或“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马显红、杨程、魏勇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因贵绳股份存在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贵州证监局决定对贵绳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董事长马显红、总经理杨程、总会计师魏勇,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贵州证监会对三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贵州证监局公告截图
经查,贵绳股份存在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贵绳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贵州证监局表示,贵绳股份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向贵州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董事长马显红、总经理杨程、总会计师魏勇,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三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贵绳股份在之前发布的公告中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决定书》后,对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并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贵州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贵绳股份10月30日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约15.1亿元,同比减少0.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3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