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4-05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霍达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15 人,实际出席 15 人(其
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12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2025-2027 年);
2、2025 年-2027 年本集团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之间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本集团自与招商局集团及╱或其联系人
进行的固定收益产品及股权类产品的销 1,250,000 1,250,000 1,250,000
售、衍生产品的交易及╱或融资交易的借
入╱卖出回购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本集团自与招商局集团及╱或其联系人
进行的固定收益产品及股权类产品的购 2,205,000 2,205,000 2,205,000
买、衍生产品的交易及╱或融资交易的借
出╱买入返售所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金融服务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招商局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向本集团支付 14,100 11,100 11,100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任意一名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连关系的董事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如有),对上述框架协议进行修改、调整、补充或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4、董事会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成立由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参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建议,就上述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向独立股东提供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条款是否公平合理、是否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相关持续关连交易是否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如何就相关议案表决等方面;
5、同意续聘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Lego Corporate Finance Limited)
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框架协议涉及的持续关连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和独立股东提供建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连董事霍达、刘威武、刘振华、刘辉、吴宗敏、李德林、李晓霏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上述第 1-3 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
1、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
服务框架协议》(2025-2027 年);
2、2025 年-2027 年本集团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之间关
连交易的年度上限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本集团自与中国远洋海运及╱或其联系人
进行的固定收益产品及股权类产品的销售、 650,000 650,000 650,000
衍生产品的交易及╱或融资交易的借入╱
卖出回购等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本集团自与中国远洋海运及╱或其联系人
进行的固定收益产品及股权类产品的购买、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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