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06 21:08:34 股吧网页版
隆基绿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7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 22 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 10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对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认为公司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公司拟公开发行人民币 100 亿元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1、发行规模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人民币 100 亿元)。

2、债券期限和债券品种

本次发行的债券期限不超过七年(含七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等,具体期限构成、各期品种及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支持项目建设及运营、权益出资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本次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债券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债券无担保。

8、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本次发行的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0、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债券上市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行方式和市场情况确定。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后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开展本次公开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公司债券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全权决定办理与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和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