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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3 18:26:39 股吧网页版
中信建投保荐项目年内4次被警示 保荐机构收费机制或调整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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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中信建投又被曝出员工降薪的消息。但比降薪更值得关注的是:中信建投保荐项目惨遭四次警示。

  中信建投全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成员,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是众多拟上市公司的保荐人,位列头部券商的层级。据天眼查消息,中信建投注册资本超过了97%的北京同行,2023年合并报表营收超232亿元,合并报表利润超83.72亿元。如此优秀的券商,今年的保荐项目为何出现4次被开具监管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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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发给中信建投的监管函。

  中信建投年内4起保荐项目失败,均涉及高新技术企业

  南都记者关注到,今年以来,在金融领域的严监管政策下,沪深交易所明显加大了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据南都记者在沪深交易所网站信息上的不完全统计,中信建投保荐项目年内被出具的监管函次数达4次。

  具体包括:在保荐云鼎科技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中信建投因未能勤勉尽责,未能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完善制度、采取措施规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而被深交所发出监管函;

  在保荐芯天下项目中,因对发行人业绩预计情况未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并督促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而被交易所书面警示;

  在保荐恒达智控项目中,因研发费用核查不充分、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等被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

  在保荐中兴新材过程中,因对发行人内控缺陷整改及运行情况核查不到位、研发费用核查不到位等被予以监管警示。

  南都记者查询得知,上述4家企业均为高新技术企业。云鼎科技专注于工业智能化应用,从事黑色金属矿采选,去年12月,云鼎科技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芯天下是一家专业从事代码型闪存芯片研发、设计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恒达智控经营范围包括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煤矿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及煤机电液控制系统产品及配件、煤机产品及配件等;中兴新材则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保荐项目失败可能与严监管有部分关系

  对于中信建投保荐项目遭遇四连罚的情况,有分析指出,与行业严监管有一定关系。

  南都记者关注到,在恒达智控与中兴新材的保荐问题中,均有研发费用核查不到位、不充分的情况。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消息,科创板更加注重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以市值为中心,综合考虑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现金流等因素,设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其中,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拟科创板上市企业而言,研发费用是关系到其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属性的重要指标,也是监管层对企业是否符合上市要求作出判断的重要依据,监管层也屡次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向各企业及中介机构传导相关指标归集正确的重要性。

  从监管函来看,作为保荐人的中信建投,却对研发这一关键因素“失察”,导致上述两项保荐项目以失败告终。

  保荐项目以失败落幕,加大金融监管的决心依然坚定。8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在国新办发布会现场表示,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加强金融监管总局全链条监管,实现行政许可、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监管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联动,整治市场乱象,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事”,比如说信贷、投资、票据,造成金融风险的“关键人”,比如高管、股东,以及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比如关联交易、循环注资,加强监管,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等三部门拟出新规,提出调整保荐机构收费机制等要求

  保荐是证券公司的日常工作之一。南都记者了解到,保荐是指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在公司新发行股票或债券时,向发行公司提供的一项服务。这包括核实发行公司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这些新发行的股票或证券能够得到市场的认购。

  “通俗来讲,一家企业要上市,它必须通过保荐代表人的推荐,可以说是一种上市的‘资质’。”某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

  南都记者了解到,保荐在公司上市或证券发行中起到关键作用,它不仅帮助上市公司或发行公司接触更广泛的投资者群体,降低了融资成本,同时也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投资者通常会将保荐机构的知名度和声誉视为对上市公司或发行公司质量的一种认可。

  此外,上述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告诉南都记者,券商做保荐项目需要收费,而且保荐企业上市收费会更高。

  有关人士还介绍道:“中介机构在推动公司上市和融资的过程中,发挥了‘看门人’的重要作用。但部分中介机构在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收费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结果挂钩,诱发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问题,有必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相关收费行为。”

  在上述现实背景下,南都记者注意到,8月16日,司法部会同财政部、证监会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禁止上市奖励,调整保荐机构收费机制的要求。针对券商保荐业务收费的情况,征求意见稿明确,证券公司从事保荐业务,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是收费与否或者收费多少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条件。证券公司从事承销业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综合评估项目成本等因素收取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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