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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18:01:00 股吧网页版
中信建投:部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 2024-067 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84,309,017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684,309,017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

经公司与北京金控集团了解,本次股票上市流通后,北京金控集团目前暂无减持上述股份的计划或意向。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8 年 5 月 18 日《关于
核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8号)核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或中信建投)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2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股票简称中信建投,股票代码 601066.SH。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646,385,238 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 5,985,361,476 股为限售股。在上述限售股中,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后更名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持有的
2,684,309,017 股限售股的锁定期为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原应当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上市流通。

2020 年 11 月 30 日,北京国管将其全部持有的 2,684,309,017 股限售股无偿划
转至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控集团,北京国管持有北京金控集团 100%的股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
——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有关规定,北京金控集团应当自 2020 年 11 月30 日起 48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为此,北京金控集团公开承诺:“成为中信建投股东后,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中信建投股份”。详情可参阅公
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北京金控集团《收购报告书》。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北京金控集团持有的 2,684,309,017 股限售股根据上述监管要求及承诺,按照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及北京金控集团持股日起
满 48 个月孰长原则确定限售期,即将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本次股份
上市流通后,公司暂无其他限售股股份。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来,公司存在因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向 31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10,309,55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7,756,694,797 股。

此外,公司不存在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北京国管就自愿锁定股份承诺:自中信建投证券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中信建投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中信建投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2020 年 11 月 30 日,北京国管将其全部持有的 2,684,309,017 股限售股无偿划
转至北京金控集团时,北京金控集团就股份锁定期及股份减持的承诺:成为中信建投股东后,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中信建投股份。

(二)有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售股持有人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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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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