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通证券被浙江证监局警示。经查,其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未对重要信息系统实施全面有效的访问控制及跟踪监测。二是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未有效发挥作用,未切实履行数据质量管理职责。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2号,证监会令第179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显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建立全面、科学、有效的数据治理组织架构以及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统一管理、持续可控和安全存储,切实履行数据安全及数据质量管理职责,不断提升数据使用价值。
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完善网络隔离、用户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数据备份、数据销毁、日志记录、病毒防范和非法入侵检测等安全保障措施,保护经营数据和客户信息安全,防范信息泄露与损毁。
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清晰、准确、完整掌握重要信息系统的技术架构、业务逻辑和操作流程等内容,确保重要信息系统运行始终处于自身控制范围。除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重要信息系统的运维、日常安全管理交由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独立实施。
财通证券罚单不断。11月1日,财通证券被浙江证监局警示。主要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进行任免职、兼职等事项报备;二是证券从业人员登记管理不到位;三是部分分支机构负责人代为履职超期;四是人员管理内控机制不健全。
5月31日,财通证券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被云南证监局警示,原因一是该营业部2022年9月通过回访中了解到个别客户的账户与他人共用的情况,但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及时向客户本人提示账户使用规范。二是个别工作人员展业过程中存在向客户提供财物的情形。
今年前三季度,财通证券实现营收44.41亿元,同比下滑10.36%;归母净利润为14.72亿元,同比下滑约2%。具体到各个细分业务来看,经纪、投行、资管、自营、信用业务净收入分别为8.33亿元、3.91亿元、11.8亿元、11.85亿元、3.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