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9 16:59:06 股吧网页版
中国国航: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601111 证券简称:中国国航
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国国航”)
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
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44 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报告期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3 月末,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目 录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及发行方案...... 3
2.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 14
3.关于财务性投资...... 22
4.其他...... 34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及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引进 17 架飞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包括引进 22 架飞机项目。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合计运营 911 架飞机。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目前运营的飞机载运能力及利用情况,前次募投项目引进飞机的交付及运营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引进17 架飞机的主要考虑,后续相关运营安排;(2)公司是否已取得本项目实施及后续运营所需的全部批复、资质、许可等;(3)控股股东认购资金来源情况,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4)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测算依据,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结构、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问题(2)、(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其中,问题(3)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进行核查,问题(4)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进行核查。

回复:

一、结合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目前运营的飞机载运能力及利用情况,前次募投项目引进飞机的交付及运营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引进 17 架飞机的主要考虑,后续相关运营安排

(一)民航业市场发展前景

1、旅客航空出行需求旺盛

民航业整体发展趋势向好,2023 年国内航线民航旅客周转量及旅客运输量已全面超过 2019 年同期水平,国际及地区航线亦已进入快速复苏区间,民航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并进。2023 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量为 5.8 亿人次,达到2019 年同期 114.2%水平。2024 年一季度,我国民航旅客周转量及旅客运输量已
分别达到 2019 年同期 108.6%和 110.3%水平,其中国内航线旅客周转量为 2019
转量及运输量亦已恢复至接近 2019 年同期八成水平。根据民航局数据,2024 年
五一假期民航累计发送旅客 997.1 万人次,日均同比 2019 年上升约 11.1%,同比
2023 年提升约 6.0%;国内日均同比 2019 年提升 16.8%,同比 2023 年提升 3.2%。
2、航空出行逐步渗透人民生活,民航业发展前景广阔

相较于公路、铁路运输,民航业高效快速的特点显著。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提升,航空出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