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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9 18:00:32 股吧网页版
宝地矿业: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6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对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责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累计赔偿限额:保额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3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相关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董责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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