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5 15:39:06 股吧网页版
赛力斯:关于筹划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84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4年7月29日,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公司拟与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望”或“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协商投资入股事宜,共同支持引望成为世界一流的汽车智能驾驶系统及部件产业领导者。

二、进展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斯汽车”)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持有的引望1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同日,赛力斯汽车与华为、引望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赛力斯汽车购买华为持有的引望10%股权,同时赛力斯汽车与华为、引望签署《关于加入<关于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之协议》。

本次交易有助于华为及引望支持及赋能赛力斯汽车,助推AITO问界成为世界级新豪华汽车领先品牌。公司将以本次交易为契机,全面深化和提升与华为及引望的长期战略合作,将车企与领先ICT科技公司的跨界合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三、对外投资情况介绍

(一)交易概述

赛力斯汽车购买华为持有的引望1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其他必要批准、核准或备案。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A5PM808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社区华为公司华为总部办公楼101

6、成立日期:2024年1月16日

7、法定代表人:郑丽英

8、业务范围:引望从事汽车智能系统及部件解决方案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汽车智能驾驶解决方案、汽车智能座舱、智能车控、智能车云、智能车载光等,具体经营范围详见工商登记信息。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引望尚未完成业务装载。华为及引望拟在本次交易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根据交易双方确定的装载方案及原则完成实质装载,装载完成后引望将承接华为原有的智能汽车解决方案核心业务。根据装载方案及原则,华为拟向引望进行资产、人员、知识产权等装载。截至2024年7月31日,华为拟转让专利及专利申请共计6,838项,拟许可专利包括装载业务需要使用的其他专利;拟转让及拟许可技术包含装载业务相关软件、代码、文档和数据等技术资产;拟转让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603项,拟许可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600项。装载专利、技术及商标等范围最终以相关装载协议约定为准。

10、本次交易不涉及华为与赛力斯汽车之间的债权债务转移。经查询,引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受让方: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标的股权

华为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记载的标的公司2024年1月31日(即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基础,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即受让方应就标的股权向转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为人民币115亿元。

3、支付安排: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相应分别设置付款先决条件。

4、装载方案:原则上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持有的专用于标的公司装载业务的技术和资产的所有权、人员均属于转移范围,并且能够满足标的公司独立持续开展装载业务的需要。转让方收到第一笔转让价款之后,开始启动本次装载的具体活动,开始将本次装载范围内的技术、资产、人员等以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约定的适当方式转移至标的公司。

5、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完毕第二笔转让价款之日为交割日。转让方和标的公司应共同促使不晚于交割日完成实质性基本装载。自交割日起,受让方根据标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