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五年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赛力斯”)
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3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并对《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申报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的含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对重组报告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 1、关于交易必要性 ...... 3
问题 2、关于资产基础法评估...... 36
问题 3、关于评估作价的公允性...... 79
问题 4、关于标的公司业务...... 108
问题 5、关于采购与供应商...... 135
问题 6、关于标的公司主要资产...... 157
问题 7、关于标的公司新增出资...... 172
问题 8、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 182
问题 1、关于交易必要性
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实现对新能源汽车工厂的收购,保障产品生产端安全稳定;同时消除工厂厂房、设备分属不同所有权人的情形,提升和优化资产管理效率;(2)2022 年 9 月上市公司与两江新区管委会签署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入驻汽车产业园,租赁与业务相关的厂房、设施及设备,租赁期限 10 年;(3)标的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合计超过 61 亿元。
根据公开信息:赛力斯汽车产能分布于三座工厂,分别是位于重庆两江新区的两江工厂、凤凰工厂和新投产的第三工厂。
请公司披露:(1)上市公司产能分布情况、产能利用率、在建和规划产能安排,上市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预期及其依据,产能是否已满足生产需求;(2)结合产能情况、销售数据、行业预期及企业销售预期等,分析上市公司已经与标的公司约定长期租赁的情况下,从租赁模式转变为持有模式的商业合理性,本次重组交易的必要性;(3)结合租赁费用、新增折旧摊销、产能利用等分析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4)两江工厂厂房、设备分属不同所有权人的背景和原因,现有的相关资产和生产运营管理模式,重组交易对于提升和优化资产管理效率的具体作用;(5)结合上市公司产业发展需要、协同效应、整合安排等,分析本次交易收购未盈利资产的合理性,是否有助于上市公司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是否设置了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措施。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产能分布情况、产能利用率、在建和规划产能安排,上市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预期及其依据,产能是否已满足生产需求
(一)产能分布情况、产能利用率
1、产能分布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的整车产能分布情况如下:
具体工厂 使用模式 主要生产汽车类型 主要生产车型系列 工厂设计产能
(辆/年)
两江工厂 自持 新能源汽车 问界 M5 系列 50,000
凤凰工厂 自持 新能源汽车 问界 M7 系列 100,000
超级工厂 租赁 新能源汽车 问界 M9 系列 150,000
其他整车制造 自持 燃油车、新能源汽 风光系列、蓝电系列、 300,000
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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