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邮
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规范经营及实际管理需要,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2)及《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范经营及实际管理需要,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3)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大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赵春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春来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松江区湿垃圾处
理设施扩建工程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4-031),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春来,男,汉族,1982 年 3 月出生,湖北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5 年 6 月参加工作,2010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三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三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市场投资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春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市场投资中心主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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