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7 月修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及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
其他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
字[1999]33 号文《关于同意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和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
并及筹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证监机构字[1999]69 号文
《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批准,在国泰
证券有限公司和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的基础上,以发起设立的方
式于 1999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市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设立时取得号码为 310000000071276 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525,000,000 股(以下简称 A 股),A 股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1,040,000,000 股境外
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 H 股),H 股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2017 年 4
月 28 日,联席代表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公司额外发行 48,933,800 股 H
股,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完成 194,000,000 股 H 股发
行,并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86-21-38676666;传真:86-21-3867066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903,730,62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
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
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在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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