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4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 A 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
[2024]494 号)。广州港集团已将其持有的 1,200,000,000 股公司 A 股股票及其孳
息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详见公司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港集团书面通知,广州港集团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完成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4 穗港 EB”,债券代
码为“137188.SH”,实际发行规模为 24.50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0.10%。本次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 3.70 元/股,换股期限自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2 日止。
关于广州港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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