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红塔证券被大连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合规内控管理不到位
中国基金报记者晨曦
又有上市券商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8月21日,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大连证监局对红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警示函显示,红塔证券未按规定对相关营业部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及免职备案等,反映出公司合规内控管理不到位。大连证监局要求红塔证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来看详情——
合规内控管理不到位
红塔证券遭警示函
首先来看,此次大连证监局指出红塔证券的问题所在——
经查,红塔证券存在两项问题:一是未按规定进行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部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及免职备案,二是未按规定申请换领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部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大连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反映出红塔证券合规内控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聘任、免除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的,应当自作出聘任、免职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同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变更有关人员涉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内容变更的,应当自作出有关聘任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换领许可证。
最终,大连证监局决定对红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红塔证券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就上述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向大连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营业部将撤销停业
天眼查信息显示,红塔证券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部成立于2019年,2024年5月发生负责人变更,负责人由梁颖变更为李庆平。
另外,今年4月,红塔证券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红塔证券上海静安区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部即将撤销并停止营业。其中,大连会展路证券营业部所有投资者业务将于2024年5月31日休市并完成当日清算后整体迁移至红塔证券东北分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红塔证券成立于2002年,系在云南省三家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重组的基础上设立。2019年7月,红塔证券在上交所上市,成为第36家A股上市券商。截至8月21日收盘,红塔证券股价为6.63元/股,总市值为313亿元。
红塔证券的控股股东为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截至2023年12月,红塔证券下辖2家经纪业务分公司、57家证券营业部,1家资管业务分公司、1家固定收益业务分公司以及3家全资子公司(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红塔红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月8日盘后,红塔证券发布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上半年,红塔证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44,922.13万元,同比增长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