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7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819.29 万元(包含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
用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挤出型
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实际金额
为准。
本次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
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425,3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31.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004.9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24,926.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9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385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入募集资 已投入募集 尚未投入募 节余募集资
金总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金金额
1 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6,137.09 198.83 819.29
注: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三、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该项目已基本建成,现公司对其予以结项。“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7,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账户:2017304687000230)管理。截至2024年12月27日,该募集资金专户结息收入155.21万元,已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总额6,13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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