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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2 19:49:15 股吧网页版
三六零: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散清算相关事项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3


股票代码:601360 股票简称:三六零 编号:2024-031号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散清算相关事项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天津奇信志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志成”)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六零”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解散清算系奇信志成部分股东根据《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约定解散条款已成就)提议要求,非因奇信志成经营层面出现解散事由或资不抵债导致的破产清算。本次权益变动系奇信志成拟将其持有的三六零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进行分配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权益变动情况:(1)奇信志成解散清算期间,将表决权委托给周鸿祎先生行使,二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周鸿祎先生控制的三六零股份表决权比例没有变化,仍为 51.38%。(2)奇信志成完成股份分配后,其各股东由通过奇信志成间接持有三六零股份变更为直接持股。奇信志成持有三六零股权比例由 46.14%下降至0,其上层股东天津欣新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新盛”)直接持有三六零股权比例由 0 上升至 6.06%。周鸿祎先生由直接持有三六零5.24%股权和通过奇信志成间接持有三六零 8.02%股权,变更为直接持有三六零13.26%股权,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3、在奇信志成解散清算期间,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奇信志成,实际控制人仍为周鸿祎先生。

4、奇信志成作为三六零控股股东,其股东从奇信志成过入股份后以及后续股份无论进行多少次分配,所有三六零股份的过入方仍需持续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控股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奇信志成各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5、周鸿祎先生承诺在奇信志成关于解散清算的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二(12)个月不减持;胡欢女士承诺将与奇信志成、周鸿祎先生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大股东减持的额度、预披露等相关规定,包括共用减持额度,即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三六零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三六零股份总数的 2%。奇信志成股东会决议内容中减持额度分配比例为提案股东根据各方实际持股数量计算的奇信志成及其股东可减持的上限,不代表各方实际的减持数量。

6、奇信志成后续将根据股东会决议进行清算,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奇信志成关于解散清算等事项的股东会决议(以下简称“股东会决议”)、相关主体针对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作出的进一步承诺及奇信志成拟召开的股东会相关内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奇信志成基本情况及解散清算的原因

(一)奇信志成基本情况

奇信志成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其股东为周鸿祎先生及 36 家投资人(参
与三六零私有化买方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奇信志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296,744,1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6.14%,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份
来源为三六零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不存在质押情形,其中 41,355,861 股处于冻
结状态。

(二)奇信志成解散清算的原因

1、《天津奇信志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协议》(“《股东协议》”)第 7.1 款“提前终止事由”第(f)项约定,奇信志成贷款协议项下的奇信志成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已经全额偿还完毕后,任何股东要求公司解散的,(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应同意(且不得拒绝通过)解散和清算公司的决议。

2、《股东协议》约定的奇信志成前述银团贷款本金及利息已于 2023 年全额偿还完毕。

奇信志成本次解散清算系基于前述条款已成就,其股东提议根据相关要求解 散清算,非因奇信志成经营层面出现解散事由或资不抵债导致的破产清算。

二、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

根据奇信志成股东会决议,决议涉及的议案由主议案一、议案二至议案五组 成,具体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议案类型 审议情况

关于天津奇信志成科 特别决议(需经持有奇信志成三分之二以上

议案一 技有限公司解散清算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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