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 万元~3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4,025,818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5%
累计已回购金额 20,594,308.74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04 元/股~5.15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 不超过 8.00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
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025,818 股,占公司总股本(2024 年 10 月 9 日的总股本
899,317,654 股)的比例为 0.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15 元/股,最低价为 5.0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594,308.7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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