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拟发行不超20亿元公司债券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智能财讯中新集团(601512)9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为固定利率债券。所有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到期公司债券本金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此外,公司董事会同意中新绿能港华(苏州)能源有限公司终止实施收购南京港能光伏有限公司100%股权、溧阳恒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宿迁锦茂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据此前公告,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中新港华拟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0003.HK)间接控股的9家子公司持有的9家标的公司全部股权。截至目前,中新港华已完成6家标的公司收购实施工作。
终止收购上述三家公司的原因分别为,宿迁锦茂新增二期光伏工程,资产负债与项目上会时发生较大变化,经友好协商拟解约并终止实施收购。
南京港能、溧阳恒电因股东近期战略调整,中新港华与其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拟终止实施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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