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6 16:30:23 股吧网页版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7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日期:2024 年 8 月 12 日)

会议文件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向下修正“东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办理本次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秘书处确认参会资格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在秘书处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五、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相关报告人向大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2、股东发言、提问;

3、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4、计票并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5、宣布大会决议;

6、参会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
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

九、投票时请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按秩序投入表决箱,大会秘书处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
十、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有表决权的股数份额,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宣读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向下修正“东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一名见证律师进行计票、监票;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休会);

九、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在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向下修正“东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东风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其中: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的转股价格
为 4.04 元/股,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3.44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由原来的 4.04 元/股调整为 4.02 元
/股,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3.42 元/股),已触发转股价格的修正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募集说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