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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8:14:42 股吧网页版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其中:不存在监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亦不存在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监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美绚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
生产项目(二期)”,虽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但由于新能源行业及细分领域短期波动较大,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下游主要客户的现时需求出现了阶段性的波动,现有的锂电池隔膜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短期业务的发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对其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极为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提请同意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的实施。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终止实施后,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拟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的实施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慎考虑了行业情况及客户订单与产能的匹配度,且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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