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39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其中:不存在董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不存在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名优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且未发现参与 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
生产项目(二期)”,虽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但由于新能源行业及细分领域短期波动较大,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下游主要客户的现时需求出现了阶段性的波动,现有的锂电池隔膜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短期业务的发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对其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极为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提请同意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的实施。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终止实施后,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拟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
城公司 E 区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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