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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日期:2024 年 9 月 20 日)

会议文件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办理本次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秘书处确认参会资格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在秘书处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五、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相关报告人向大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2、股东发言、提问;

3、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4、计票并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5、宣布大会决议;

6、参会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
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

九、投票时请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按秩序投入表决箱,大会秘书处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
十、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有表决权的股数份额,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宣读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一名见证律师进行计票、监票;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休会);

九、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在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
项目(二期)”,虽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但由于新能源行业及细分领域短期波动较大,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下游主要客户的现时需求出现了阶段性的波动,现有的锂电池隔膜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短期业务的发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对其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极为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提请同意终止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的实施。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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