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60
转债代码:113030 转债简称:东风转债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风转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12 月 24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4 年 12 月 24 日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东风转债”)将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开始支付自 2023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东风转债。
(三)债券代码:113030。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 29,532.80 万元。
(六)发行数量:29.5328 万手(295.328 万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即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九)票面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十)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 = B × i
其中,I 为年利息额;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止。
(十二)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为 6.90 元/股,最新转股价为 3.10 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本次东风转债评级结果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十六)上市时间和地点:2020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七)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东风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 2023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1.80%(含
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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