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5-008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2019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数量为 6,976,800 份,行权期自 2024 年 2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止;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755,700 份,行权期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7 日止。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4 年第四季度,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权期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3,130,522 股;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激励对象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230,459 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
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
市交易。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中
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亦出具核
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上海医药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19]297 号),
原则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
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建议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确定 2019 年 12 月 19
日为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5、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2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6、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登记工作。
7、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
查,同意确定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为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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