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8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64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3 月 3 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8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87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5.8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4,683,67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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