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2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二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2024年12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出具了(2024)新2122民初2749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确认欠原告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2,443.08万元。此款,被告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同意于2025年2月20日前向原告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付清。
二、如被告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支付,被告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自愿承担自2022年3月1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期间的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实际欠付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利率计算。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9,402.27元,由原告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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