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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1 06:23:30 股吧网页版
保险业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落地
来源:上海证券报

  □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预定利率研究值每季度发布

  □当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高25个基点及以上时,要及时下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并在2个月内平稳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

  □当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低25个基点及以上时,可适当上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原则上不得超过预定利率研究值

  ◎记者韩宋辉

  1月10日,上海证券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为进一步明确预定利率和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要求,引导行业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科学审慎定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当日向业内印发《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每季度发布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对照研究值按照一定规则动态调整预定利率最高值。

  同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例会,确定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多家头部人身险机构同步发布公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研究值等明确预定利率最高值。

  这意味着,保险业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正式落地。专家表示,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健全了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将推动人身保险业进一步畅通资产端投资收益率向负债端定价传导的机制,提高负债质量和资产负债匹配性;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引导和管理市场预期,促进各保险公司通过差异化定价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保险需求。

  每季度发布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

  通知明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定期组织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结合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市场利率变化和行业资产负债管理情况,研究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有关事项,每季度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预定利率参考了多种长期利率指标,增强了保险行业与金融市场的联动。保险行业协会每季度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将促进保险公司更从容地开发产品,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通知明确,人身保险公司要加强趋势性分析和前瞻性研判,动态调整本公司普通型人身保险、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和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以下统称“预定利率最高值”)。

  具体来看:预定利率最高值取0.25%的整倍数;当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高25个基点及以上时,要及时下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并在2个月内平稳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当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低25个基点及以上时,可以适当上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调整后的预定利率最高值原则上不得超过预定利率研究值;在调整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的同时,要按照一定的差值,合理调整分红型人身保险和万能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当市场利率、公司经营等情况在短期内出现重大变化时,要及时启动相应决策机制,研究调整各类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

  “作为一种定价指标,人身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本应综合反映市场利率水平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然而,过去保险公司出于竞争考虑,普遍以监管要求上限定价,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公司预定利率水平。”业内人士表示,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后,将推动保险公司定期回溯产品预定利率水平,并作出动态调整,使保险公司人身保险产品定价始终保持在合理水平。

  通知还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加强久期和利率风险管理,畅通资产端投资收益率向负债端定价的传导机制,提前做好新产品开发备案、渠道合作、人员培训等应对准备;加强产品精算假设的回溯分析,持续监测存量分红险、万能险账户资产负债匹配情况,对于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较高的存量业务,依法合规主动采取应对措施,有效管理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提升可持续经营水平。

  多家险企公布预定利率最高值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确定,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

  业内人士表示,接下来,人身保险公司将对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研究值,检查自家产品的预定利率水平。当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偏离达到25个基点及以上时,须进行相应调整,并且同步合理调整分红型、万能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

  已有多家头部人身保险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人寿、工银安盛人寿等4家机构1月10日公告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资产负债管理等情况、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预定利率研究值,公司维持目前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5%、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1.5%不变。

  根据监管要求,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目前,人身保险公司产品预定利率普遍执行这一标准。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普通型保险产品2.5%的预定利率上限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确定的2.34%的研究值之间差值小于25个基点,所以人身保险公司预定利率最高值普遍都会维持当前水平不变。

  “未来,随着市场利率水平变化,研究值将进一步调整,当其与保险公司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偏离达到25个基点及以上时,人身保险公司普遍需要调整预定利率最高值。”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不少公司储备了预定利率更低的新产品,未来根据市场需要适时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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