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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3 18:13:47 股吧网页版
平煤股份:平煤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4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9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9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78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平
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二)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
公司股份 28,440,18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5%,回购最高价
格 12.01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9.4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99,891,539.35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平顶
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一)公司董监高增持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自 2023
年 8 月 24 日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期间,公司部分董监高以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294,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披露的《平顶山天
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1.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
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

10,037,100 股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平

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2)。

2.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

展的信心,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已累计增持 24,763,900 股,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9)。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285,600 0.53 5,797,800 0.23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01,581,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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